《北國性騷擾》 :男性主宰的社會體制
《北國性騷擾》戲劇性地陳述了由男性主宰的社會體制中,對女性能力的不信任、敵意與「第二」性別踏入職場,干涉其『男性』領域的集體憂慮;冷調的場景、巨聳灰黯的石礫礦山、噴發蒸氣的器具,北國的景色,即明尼蘇達州礦場的取景暗示著整體部電影由巨大的、體制性的暴力所主宰著。
美國其實是西方最保守的國度,還在一個更保守的礦場小鎮,其男女人權不平等的情勢益發惡劣,在憲法的規範上是使礦主無法拒絕女性成為一員,但事實上他們也只是容忍了一些與男性為「哥兒們」的傢伙,越「男性化」,越能跟男性礦工說dirty joke,你才是與他們一國。
《北國性騷擾》導演妮琪卡羅對於性騷擾有一番說法值得參考:「這部片觸及男女之間互動關係的灰色地帶,並探討什麼樣的行為算是性騷擾或性侵犯。真實狀況並不是黑白分明,男女之間相處的分寸很難拿捏,其實這就是人性。當一個男人對女人說黃色笑話,而女人也說一個更黃的笑話,然後對方又變本加厲說出更低級下流的話,甚至對女方動手動腳,到底到了什麼程度才算是造成傷害?我們該以什麼為標準來劃清界線?」
美國傳統的保守主義態度是很特別的,很多地區仍然接受類清教徒式的道德教條,而美國年輕人中,卻又有全西方國家中最高的青年墮胎、性行為、懷孕比例。這是一個相當表裡不一,衝突極大的國家。
在這樣的環境中,或說傳統的西方文化社會中,女性其實是次等的,低劣的,男性礦工無法忍受這些女人來玷污男性職場的神聖獨特性,因此以非常惡意的態度,來面對「女性的」不合作份子。在法庭上,在公司高層,他們是以『你是個性濫交的女人』,因此『你挑逗同事、擾亂秩序』、『你不會是個受害者,你的證詞不能採信』三部曲來迫害與無視一個人生存與工作的基本需求。會不會真的有這樣的狀況呢?其實是會的,在美國的大陪審團制度下,一個不被小鎮居民認同的原告是不可能成功的,而且還是史無前例的性騷擾訴訟,將原告妖魔化,自然是非常合乎律師不擇手段的技巧之一。
這也是原告律師當初勸退女主角的原因,很少人能承受一個『被放大鏡仔細檢視,以最高道德標準來批評被害人』的法庭現場,令人想到過去的性侵害案件中,法官實常被認為被害女子是「穿著暴露、行為不檢」而『引誘犯人犯罪』,這些實例都透露著,唯一性別職場的逐漸改變過程中,連法官/司法本身也是由男性觀點所主導的,並不足以保護女性的被害者。
我想這部電影有許多地方相當值得參考,但也有多數段落流於矯情,如父親如棄暗投明似的走上正義之路,毅然決然丟掉三十年來堅持的職業信條與人情信賴,而律師居然能靠著咄咄逼人的手段去激怒證人,使得證人願意背棄自己的雇主而選擇說出事實,電影中的演說段落不少,但效果並非很理想。為什麼一個偉大的女性最後仍然被一個更英勇無畏的男性所保護著,這是基於實際事情而論,或是電影政治不正確的荒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