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馬獎感歎:六點建議
今年的金馬獎頒獎典禮,讓我感慨良多。批評容易,做事難,有意見才容易聚焦,本文提出的六點觀察,是我的意見,亦是我的建議。書生只有一隻筆,一張嘴,做事的人要怎麼做,才是關鍵。
01.舉辦近五十年的金馬獎,到底要把它做大,還是做小呢?我的看法是:做好。不是國際化的問題,亦不必拿?山來對比,做好該做的事才是正辦。所謂該做的的事在於:金馬獎有沒有撩起台灣人對台灣電影的熱情?
02.坎城影展很少把最佳影片頒給法國電影,但是凱撒獎一定是頒給法國片,影展定位不同,做法就不同,要討論的是影展定位。以台灣電影為體,無關降格與否,那是國家級影展要思考的定位問題。
金馬獎理應振興電影產業,一個頒獎盛會上,帶給我以下六點感歎:
首先,星光大道只是一場服裝與造型秀,取消如何?
我的看法是:參加藝人都花了不少心思,爭奇鬥妍,卻只是博一天的版面,不但浪費,而且越來越難有新意,何不花五天,讓五部入圍最佳劇情片都能各佔一天版面,焦點集中,各有話語權,是不是才更尊重?
其次,如果典禮只能暴露影人短處,要不要換個形式?
我指的是:頒獎典禮上,互動極冷,對白無趣,緊張忘詞......的現象,冷場已非第一次了,只是這回更不堪了,與其獻醜,不如藏拙,其實說來見笑,明星不能奪目,就不叫明星了,這種負面形象,負責的主辦單位似乎沒有人有辦法解決。
第三,唱個電影歌曲拾錦歌最是方便經濟,卻也最易冷場,畢竟只是虛應故事,極難動人。
我其實佩服葉倩文的勇氣,額頭上的皺紋,不是歲月負擔,而是生命歷練,但是嗓音已非高峰,卻也是不爭的事實。我的看法是:那個場合,誰認真聽她唱歌?拾錦成了雜湊,演出成了雞肋,一切就像煙花乍放,過眼即忘,對認真的藝人其實不盡公平,復出,應該有更有慎重的排場與規畫。
更重要的是,金馬獎始終不脫一場頒獎秀的思維,包裝太多,血肉太少,才會空幻不實。今年主辦單位安排「神秘失控」人聲樂團在追思過世影人時獻唱,演唱效果有一新耳目之效,但是選用「張三的歌」來追思,雖然可以有「忘掉痛苦忘掉那悲傷」的慰藉之意,隨之而來的「我們一起啟程去流浪」或者「我們要飛到那遙遠地方看一看 這世界並非那麼淒涼」,難免還是讓人眉頭一皺,此時此刻,此情此景,妥當嗎?
第四,多數人都沒看過入圍影片,如何聚焦?如何產生共鳴?甚至連反彈都像拳落棉花,使不上力。
我的看法是:評審給獎只是一個參考指標,給獎結果若能激發共鳴,是否更有意義(對入圍者和得獎者皆然)?至少讓這些參賽電影都在台灣至少先公演個一星期吧?甚至應該巡迴各地做演出?甚至還有映後座談。
參加金馬獎不應只有最後看誰得獎,讓優秀作品和創作心血被更多人看見,才是真的幫助電影,推廣電影。頒獎當晚,傷心人肯定很多(沒得獎,說不在意,多數言不由衷),只有從觀眾身上取暖,得到直接回饋,才最真實。
第五,得獎名單攸關該屆金馬獎話題冷熱,評審的眼光與品味決定了結果,不論是大評審團制或小評審制,都免不了「評審說了算」的結果,給獎若難服眾,紛爭因此而生,既然如此,何不在入圍時更用一點心力?
我並不主張要擴大入圍名單,而是要強化入圍效應,評審就辛勞一些,詳列各項獎的入圍理由吧,評審的專業素養是得以充當大任的原因,評審不是投票部隊,最後只看投票結果(何況還有很多人明明就是獨排眾議,卻難以力挽狂瀾,最後還是得為引人非議的給獎結果來背書,這兩天,我很能體會柯一正導演當年放棄決選投票的心情),讓評審的專業意見在入圍時期多一點討論,讓參賽者知道優劣高下的分野所在吧(公布的應該都是入圍者得能脫穎而出的特色,帶動的應是更多的正向思考)。
最後,我們需要打腫臉充胖子,硬把金馬獎辦成一個華人電影獎嗎?
金馬獎並非國際影展,不必硬學坎城或柏林,從本土出發,厚實本土,才是正辦。奧斯卡肯定的是美國電影,外國片只是其中一個獎項,法國凱撒獎如此,義大利大衛獎不亦如此?連香港電影金像獎都如此護衛著香港本土電影,台灣人的「無私」與「宏觀」確實別具一格,然而,虛胖的「大器」無益產業昇級(有多少台灣影人抽空去比較競爭對手的作品?),金馬獎辦成推廣台灣電影的熱鬧電影趴,另為再為其他優秀的華人作品辦個推荐展,是不是更能落實觀摩競技的實際功效?
作者:藍祖蔚
【藍色電影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