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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的侵權官司


村上春樹是在三月十日發行的四月號「文藝春秋」月刊上主動提及了這椿手稿侵權官司,他的理由很簡單:「手稿本來就應該屬於作者的。」

電影《村上春樹東尼瀧谷》終場前,男主角東尼瀧谷把父親留下來的名貴唱片全都賣掉了,價錢不錯,但是他一點都不意那個錢,只覺得自己整個人都空掉了。小說在這裡?然而止,留給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幻滅與枯寂感。

電影歸電影,小說歸小說,在真實人生中,村上春樹很難像小說中那麼豁達,很難「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他有所執,他有所計較,但是你一定同情他。


他最近控訴了昔日「中央公論」(如今已經改名為「中央公論新社」)雜誌社的主編安原,指他涉嫌把他翻譯的美國小說家F.史考特.費滋傑羅的短篇小說「冰宮」手稿,以一百萬日幣(約二十五萬台幣)的價格賣給了日本著名的新保町舊書商。


村上春樹是在三月十日發行的四月號「文藝春秋」月刊上主動提及了這椿手稿侵權官司,他的理由很簡單:「手稿本來就應該屬於作者的。」


村上春樹是1979年發表了第一篇小說「聽風的歌」,這篇「冰宮」的則是他在1980年12月號發表於中央公論社的文藝誌「海」上,當時的編輯就是村上春樹在開咖啡館時期就認識的編輯安原。他們曾經是好友,安原還長期處理村上春樹的稿件,更重要的是安原已經在2003年去世了,但是村上春樹還是要提起告訴,而且宣稱「安原」的行為明顯違背了專業倫理,私賣手稿就等於是偷竊」。


安原死後,他的家人就像東尼瀧谷一樣,把他生前收藏的所有cd、書籍和珍貴物品全都賣給了舊書店。把記憶和歷史都出清,是東尼瀧谷式的寂寞治療術。前提是,你賣的東西要是自己的。


村上春樹認為安原應該是早就悄悄在私賣他的手稿,在「文藝春秋」的文章上,村上細述他倆結識的經過,他承認安原是他的朋友,但否認安原是他文藝創作上的導師,反而形容他是老式編輯,總愛道人是非,傳述八卦耳語。


村上春樹原本一直是執筆寫書稿的,但是1988年後,他買了台文字處理器,寫下了他的長篇小說「舞舞舞」後,就不再執筆,而是改採打字撰稿了。從此,他的手稿身價就益發珍貴,握有他的手稿真蹟的安原,動了貪念,也就不足為奇了。


老朋友都往生了,但是老朋友做錯了事就做錯了,只想捍衛自己權利的村上不想息事寧人,不想做鄉愿的爛好人,他把疑問和不滿都用文人的方式宣洩在自己的文章中,他相信是非公道自在人心,他更相信出版社都應要控管好名作家的手稿,那是歷史,那是生命,那也是文化財,不管他能不能取回那份屬於自己的手稿。

作者:藍祖蔚 【藍色電影夢】

本期焦點-【v.057】 2006/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