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後來的我們》勝訴!「抄襲」訴訟被駁回
2019年初,電影《後來的我們》片方被「武漢光亞」以「著作權侵權」告上法庭,經湖北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認定《後來的我們》片方勝訴,原告方所述控告均不成立,予以駁回。
《後來的我們》片方隨後還表示,對方明知其訴請無理,仍然濫用訴權,並且在法院尚未判決的情況下多次以不實消息詆毀電影《後來的我們》的原創性,「碰瓷」本片,對本片主創名譽造成嚴重影響,片方將對相關人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式追究對方侵犯名譽權的法律責任。這次判決也證明,法律對於原創的支持和保護力度愈發加強,影視行業的著作糾紛或將有例可依。
《後來的我們》是劉若英的電影導演處女作,由張一白監製,袁媛、何昕明、潘彧、安巍和劉若英編劇,井柏然、周冬雨和田壯壯主演。該片於2018年4月28日公映,獲得了市場和電影行業的雙重認可,也在第32屆中國電影金雞獎等多個電影獎項上獲得提名。
電影公映之後,片方卻遭遇到了網路「碰瓷」:網名為「出品人布衣翁」的用戶數度在微博上發佈消息,稱武漢光亞2015年開發了電影專案《後來》,並聯絡經紀人擬邀請劉若英擔任該片導演遭到拒絕,之後劉若英卻和經紀人剽竊了該片劇本並拍攝了《後來的我們》。
《後來的我們》片方第一時間澄清,該片根據劉若英2010年創作的小說《過年,回家》改編而成,且該小說早已發表于劉若英的散文集《我的不完美》之中。
但「出品人布衣翁」不僅持續在微博上發佈不實資訊,隨後武漢光亞還將劉若英和《後來的我們》的片方訴至法院,訴由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後來的我們》抄襲和片方不正當競爭。
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於日前判決,原告所述控告均不成立,駁回原告所有訴訟請求,並要求原告負擔此案全部訴訟費用計391,800元,隨後湖北省高級法院終審裁定也維持原判。一句話,《後來的我們》片方勝訴。
法院判決中也特別指出:「按照原告的主張和邏輯,實際上相當於要求影視行業中,只要收到過策劃方案,無論是否採納,無論實際劇情是否相關,均不得再行拍攝相同或類似題材影片,不得使用相同或類似演員、導演、製片,若確定該種行業規則,恐怕以後行業內會拒絕一切策劃方案或邀請,演員、導演等從業人員也將極大減少商業機會。若如此,反而會妨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若允許通過策劃方案、特別是還未正式實施的策劃方案就可產生壟斷地位,任何人通過在家中製作並發送抽象的策劃方案,即可對特定演員形成實質意義上的封殺,而演員所在公司,也將無權安排演員參與類似主題影片拍攝,自然荒謬無比。」
這幾段判決陳述或也將為影視行業的著作權糾紛指明方向,杜絕「碰瓷」事件再度發生。《後來的我們》片方也表示,武漢光亞方多次以不實消息詆毀該片的原創性,對影片主創的名譽已造成嚴重影響。因此,片方將另行起訴「碰瓷」方,追究侵犯名譽權行為的法律責任。
《後來的我們》官方微博發佈了判決結果之後,網友們也紛紛留言,其中不乏一些電影、法律專業的人士。有網友稱,為《後來的我們》片方的維權行為叫好,「很多劇組或是電影人遇到‘碰瓷’,大部分就選擇忍氣吞聲,但這只會增加那些‘碰瓷’的人的囂張氣焰。支持片方維權,就是要讓‘碰瓷’的人知道,‘碰瓷’也是要負責任的」。
也有網友表示,這個判決結果說明,法律對於原創的支持和保護力度愈發加強。一部電影的誕生,往往是由許多人經過一次次思考、討論、爭執,而且要經過許多的波折才能完成。但是「碰瓷」者僅僅是看重了某一部電影的名氣就不惜以詆毀的方式蹭熱度,這種行為,不僅應該受到道德的譴責,還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
這次湖北省武漢市中院為文藝作品原創的支援和保護開了一個好頭,希望《後來的我們》片方的維權能有一個好結果,讓電影人的心血不再白費、讓觀眾的關注點重回到電影本身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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