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巴黎》久違的美好電影
伍迪艾倫曾在年輕時候、有機會留在巴黎發展,然而當時的他並沒有真的這樣做。二十年後,他覺得有點後悔。這樣的心情,影射到了主角吉爾身上。
很久沒有看了一部電影之後,舒服與美妙的心情充盈心中、愉悅地快要飄起來了。
這是一部商業合作電影(這已經是導演伍迪艾倫與來自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的Mediapro公司第三度合作的電影了,想必合作經驗愉快)。而《午夜˙巴黎》絕不只是一部巴黎觀光電影(是說嚮往去巴黎旅行的人來看這部電影也不會失望、甚至會很滿意就是),《午夜‧巴黎》,它同時也是一部巴黎狂想曲、巴黎時光機的電影,它可以同時滿足你對於巴黎(乃至歐洲)的各種想像。
《午夜‧巴黎》兼容並蓄了屬於巴黎該有的一切美好元素,可謂是集天時、地利、人和的『神遊巴黎嘉年華』。伍迪艾倫:『《午夜.巴黎》是我人生巔峰作品,接下來要在票房、成就、電影精緻度上超越《午夜.巴黎》,對我而言是很不容易的事。』
地利篇-巴黎想像
不知是伍迪艾倫搞怪、還是業主規定的?電影片頭,那一骨碌像是幻燈片的巴黎場景、一幕幕地秀出來,讓我們看見巴黎鐵塔、羅浮宮、聖母院、極具風情的捷運廊柱、凱旋門與香榭大道…(導演是不是以為這樣就算全部達成出資者附帶的觀光導覽要求了?所以其他部分可以隨心所欲地拍?)那些影像快速地幫助你對於巴黎有了基本的視覺印象,然後,進入故事內容:未婚小夫妻與伊尼茲與吉爾,與他的準丈人/丈母娘、一起來到巴黎玩耍,一群人到了異鄉,生活習慣與思想感受、漸漸地分道揚鑣…
劇情裡面,除了新橋及其河畔、和遠眺鐵塔之外,電影裡面沒有再提到特別的巴黎觀光場景(有也是出現在很遠、當作背景而非場景)。倒是,博物館、巴黎街巷、小酒館的不斷映入眼簾,呈現出了一般人對於巴黎想像之外的媚惑風情。電影全片全數是在法國拍攝,沒有特別在攝影上面擷取出關於巴黎最厲害的景緻,卻還是洋溢出濃濃的巴黎浪漫風味。
「我不能理解:這世間既有巴黎的存在,人們為什麼還要選擇去住在別的城市?」(To know that Paris exists and anyone would choose to live anywhere else is a mystery to me.)這一句台詞,在電影裡面徹底的將巴黎拱上世界第一城的地位,但在我心中仍不免因聯想到「何不食肉糜」而嗤之以鼻(當然是順便有點眼紅),劇本是這樣寫,但是伍迪艾倫可不這樣想(他還是覺得故鄉紐約第一棒、巴黎只是第二名)。這就是為何地方再迷人、地利還是不能成為一個城市成功的最大利基,它顯然還需要一點別的因素。那些別的因素,才是伍迪艾倫慧眼識出之處:層層歷史文化與人文薈萃所淬出的迷人風味,才是巴黎的獨特魅力。(這也是17世紀方開始發展的紐約最弱勢之處,就是來自紐約的導演願意認輸的部分。)
人和篇-關於愛情,與藝術家們
吉爾(Owen Wilson飾)在巴黎到處神遊之後,驚覺自己愛上另一個女人、對未婚妻感到心虛之際,跑去博物館看羅丹的沉思者,還問了法國第一夫人卡拉布妮(Carla Bruni,飾演的是一位導覽員)說:「一個人有可能同時愛著兩個人嗎?這方面你們巴黎人好像比較先進…」令人莞爾(因為羅丹有妻子同時有情婦)。但是,當卡拉布妮快速且輕鬆地回答出:「當然,愛的方法不同」的時候,你還真的不得不佩服法國人,他們對於感情的認知,真的是成熟到已經可以用邏輯去加以解釋,輕輕鬆鬆、辯才無礙。
愛情不是《午夜˙巴黎》的論述重點,它比較像是導演用來幫助角色去了解自己內心的一個工具(或說引子)。《午夜˙巴黎》最可愛的重頭戲,是1920時期巴黎美好年代吉光片羽的重新具現,還有當時的藝術家們,眾星雲集、一個又一個地出現在男主角吉爾的午夜狂想之中。
首先讓人驚訝的就是在小酒館中,吉爾看見了舊時代的作曲家柯爾˙波特(Cole Porter)親自彈奏唱著他的超級成名曲"Let's Do It, Let's Fall in Love"、而後與 史考特˙費茲傑羅夫婦 相遇(費茲傑羅是《大亨小傳》的作者,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主角渡邊心目中最棒的小說也就是《大亨小傳》)。復古人物出現不打緊,有趣的是他們的對談與交流非常可愛,甚至還帶吉爾去『續攤』、還引介了海明威與吉爾的相識(期間還演活了費茲傑羅妻子潔妲(Zelda Fitzgerald)與海明威水火不容的交戰情境,真的有夠爽),時間掉入1925年(那時海明威的第一本書《春潮》”The Torrents of Spring”剛出版),這段戲碼輕快如行雲流水,加上出場人物的性格特質、表演詮釋的很有味,整個過程實在精采。
不只如此,吉爾接下來還有和Picasso認識、給藝評家Gertrude Stein指導寫作,和與全劇中藝術家們的謬斯女神Adriana(瑪莉詠柯雅蒂飾)邂逅,都是令人振奮的好戲碼。(想來這也只有非巴黎人才可以想出這麼有趣的大連結橋段吧?畢竟當局者迷XD)當然不能不提一下後來出現的:以《戰地琴人》成為奧斯卡影帝的Adrien Brody所飾演的超現實畫家達利,神經質與迷戀犀牛的卡通嘴臉,好可愛(是我裡面最喜歡的角色)!還有布紐爾 (Luis Bunuel)也蹦出來的時候,我整個都快笑翻了!(布紐爾是超現實主義的電影藝術大師,和達利後來拍了《安杜魯之犬》(Un chien andalou,1928)。)第三個就是多媒材藝術家曼˙雷(具有畫家/攝影師身份的藝術家,絕對和達利與布紐爾對盤!),加入吉爾的吐苦水對談。他們作為吉爾吐露心事的對象(吉爾說自己是未來人,然後他們一點都不驚訝、還很理所當然地應和著XD),真是再適合不過了!
歷史中的藝術家,一個一個地被活化演出(而且都是大卡司來演),加上對於他們小動作上的刻畫、栩栩如生,除了看出導演對於過去時代的喜好與特殊想像,也逗樂了我們這些對於藝術有那麼一點點喜好的芸芸眾生。(除了實際上邂逅的人物之外,他們嘴上偶會提起的藝術家人物如莫內、馬蒂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T·S·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馬克吐溫…等,也都會提上幾句評論與八卦,非常有趣。根本就是徹底實踐了伍迪艾倫藉由吉爾的嘴所說的:『我有時候喜歡把自己想像成名人的密友…』的想像)這樣的「以電影作為藝術的入門課程」,實在是討喜,根本就是具現一場巴黎流動的饗宴。
回來說說吉爾那段岌岌可危的「未婚婚姻」:從對於莫內在哪裡臨摹名作「蓮花池」的地點這事的熱情與冷調、到餐廳共餐時的話難投機,吉爾與伊尼茲,很自然地表現出他們是一對要共同生活將會困難重重的準夫妻,他們的確愛著對方的美貌與才華,可是「婚姻」(或說「愛」)這件事情,顯然更為複雜。他們一起在美國生活的時候,這症狀並不明顯,偏偏來到巴黎時,就各自現出原形了,為什麼?這可能就是導演對於巴黎這魅力城市最大的激贊之處吧:巴黎讓人了解「自己靈魂深處最原始的渴求」是什麼。伊尼茲愛「有才者」,吉爾是啊(在寫劇本方面),但是吉爾卻沉浸在摸不著邊的文學小說領域而忽略了她(但她需要人陪吃飯跳舞並賣弄才華,於是飾演吊書袋教授Paul的麥可辛跟她一拍即合);吉爾愛美人,伊尼茲是啊(在外型上),但是伊尼茲卻沉浸在膚淺的生活享樂之中而不能與他共同經營靈魂的深度對談。在巴黎,他們驟覺彼此的不合。
人和與不合,都在巴黎發生,彷彿是身處在巴黎的人們,會長出特殊的心靈觸角、特別懂得釐清人際之間的契合與否似的。
天時篇-美好的年代
本部電影最主要是導演伍迪艾倫對於巴黎想像的願望實踐:巴黎很迷人,尤其是巴黎有過輝煌的藝文歷史痕跡,所以如果可以晚上搭個車「回到過去」,白天又可以「回到現在」,那就太好了。
巴黎是19世紀的世界中心,美好年代帶領歐洲創造一波又一波的藝術潮流,即便到現在,巴黎仍是藝術的龍頭城市,這才是全世界即使到了現在、也都迷戀著巴黎的最主要原因。(但現在,巴黎再也不獨大,東京紐約的當代藝術已經蓬勃。)
最後,吉爾與謬斯女神Adriana,竟又意外地坐上馬車、進入更古早的年代。那時的巴黎美心餐廳,是富人炫耀館。他們進去並看見後印象派畫家羅特列克(Toulouse-Lautrec)正在裡頭作畫。Adriana因穿著有別於羽毛與皮草之外的「前衛服裝」、獨樹一格,馬上獲得高更的注目、被高更稱讚並又想引介Adriana給服裝設計的朋友認識。Adriana開心極了。對於1920年代的Adriana來說,1890年代就是她夢寐以求的時代(事實上1890年高更已動身前往大溪地,但在這狂想曲裡面做考究實在是太掃興了)總之呢,Adriana彷彿找到自己,決定永遠留在那個時代。(也不想想當時她的師父香奈兒還在孤兒院、而且之後還會有戰爭。可能這些威脅對她來說,都不重要吧)
人如果可以選擇一個自己最愛的年代,去過他的人生,豈不樂哉?只是最後吉爾頓悟出每個時代的人都會緬懷過去、那是一種心靈養分,但最終還是得要面對當下時候的自己(怕死的他很恐懼於他沒有抗生素可以用,所以不能不回到現在,理由很滑稽,不過搞不好伍迪艾倫真的就是這樣想的呢?)。吉爾就這樣,和Adriana分道揚鑣,他倆相識而笑、默契分手,根本就是超成熟的「人和/不合關係」。
「互相吸引卻不適合在一起」,這事,雙方總要嘗試過「各種交流」,才會知道。人總也要與藝術接觸、才懂得自己欣賞的類型為何。而藝術之於人群,其實只是扮演被各自解讀的介質。我們從藝術作品與藝術家軼事等資訊中,感受、感觸(甚至從中了解自己),於是藝術對於我們,就有了價值。這種與藝術的邂逅,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美好故事(就像吉爾看著畢卡索所畫的Adriana畫,認為畢卡索貪戀的是Adriana的美麗肉體、而不是她美麗的內在思維。侃侃而談,煞是有趣)。藝術原就不受時間的推移而喪失風華(甚至會歷久彌新);而人也總期望著與城市的互動亦如是(管他是巴黎倫敦紐約台北);當然電影藝術、亦會如是。
戲如人生
伍迪艾倫曾在年輕時候、有機會留在巴黎發展,然而當時的他並沒有真的這樣做。二十年後,他覺得有點後悔(想說至少也可以在巴黎安頓個家然後巴黎紐約兩地跑也很好啊可是他當初沒想到)。這樣的心情,影射到了主角吉爾身上。電影裡面或許表述地不夠清楚,不過主角吉爾在年輕時,(胸懷壯志時期)曾來過巴黎,當時的他,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文學小說作家。然而他卻在美國的電影編劇界裡面混得很好、收入優渥,所以也就這麼一直工作了下去。但他一直覺得「編劇工作」無法讓他感到滿足,因為編劇畢竟不是文學藝術。有一次,當準丈母娘提到她昨天看了一部很有趣的美國電影、不過已經忘記內容了,吉爾就回應她說:「那電影很有可能就是我寫的。」(就像導演知道自己的電影雖然還算受歡迎,但他自己卻說:「我的作品,沒有一部會被世人記得的。」,互有呼應)。直到這一次吉爾再次與未婚妻回到巴黎,舊時夢想(寫小說)方重新啟動、可說是隱隱比喻了伍迪艾倫自己一路走來的一些心情。
甚至習慣了自導自演的伍迪艾倫,本來他還想要親自來演出吉爾的角色呢(後來他說自己年紀實在太大了,怕沒人看,所以才換別人來主演,畢竟身為美國人,他要拍商業片、就要依照商業片的規矩)。戲如人生,人生如戲,這世上又有幾個人,能同時擁有如此具商業氣息的藝術家人生呢?伍迪艾倫根本就是美國藝能界最嚮往的一種人生指標吧?
作者:cheercut
【雀栭,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