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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殺人》:真相是我們選擇所相信的


導演利用了觀影者與角色們等眾人類有限的知識,自身經歷的投射,還有律師、檢察官及法官的做事方法,讓事件彷彿缺了什麼就完整,或什麼都不是,就像宣傳海報一樣,三位主要角色各據一方,只看到他們各自被撕裂的周邊,之間的空白補也補不起。

兇手到底是誰在這部電影裡找不到答案,真相到底是什麼在這個故事裡也一點都不重要,導演利用了觀影者與角色們等眾人類有限的知識,自身經歷的投射(包含常理判斷),還有律師、檢察官及法官的做事方法,讓事件彷彿缺了什麼就完整或什麼都不是,就像宣傳海報一樣,三位主要角色各據一方,只看到他們各自被撕裂的周邊,之間的空白補也補不起,彷彿在說著實情根本只有經歷者才知道,在他人眼中僅僅存在自已想看到,想相信的,無論出自何種理由。這是《第三次殺人》。

可能早已習慣偵探小說,刑偵劇總會在某些時候得出個解答,因此發現這一部電影並沒真相時,其實失落,究竟三隅有沒有殺人,大概只有編劇和他自己,以及天曉得了!但相對來說,這才是導演是枝裕和的風格,透過故事內容思考家人之間的關係,唯這次以律師檢調攻防的刑事案件為包裝,於是無法為家人做的事,移轉到他人身上,讓案情錯綜複雜,也因為故事裡的每個人各懷心思,藏著掖著無法追溯還原被害現場,就像是張被亂撕隨手一丟的紙,要再拼完整,卻處處有小點小點的缺漏。


電影尋常地起手,看似並無不同,但重盛律師的角色、檢察官的角色,法官的角色卻突破日本戲劇,幾乎一味正義的窠臼,已然跳脫日式刑偵類型劇的框架,但應該更貼近現實,若以一個職業的角度及他所應盡最低限度的責任來看的話。況且處理速度向來也被列為能力高低的判斷依據,因而習慣於熱血正義故事的觀者一開始可能還想說故事裡的角色怎麼這麼冷淡,但到後來不得不認同這些職業的限制及選擇,但也因此延伸出三隅對審判的質疑:有誰夠資格審判被告呢?如果大家只局限於自己所看到的內容的話......

在褪去角色的熱血情感後,那關乎家人間的羈絆,三位主要角色的情感寄託,代償,轉移更顯得清楚澄澈,因而表面上看似制式化,冰冷,不近人情,但其實骨子裡的情感還是濃烈得化不開。編導似乎有意在這個故事當中去討論當從事的職業與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所重疊時,將會是怎樣的光景。在這部電影裡為父親的角色,兒女的角色,出自於親情本能地想保護對方,同時也有不想再重蹈過去已然失敗的經驗,即未能克盡自己在家庭中的職責,而將這份缺憾在類似的關係裡盡力填補。


因為不想要有遺憾,但卻也形成無法還原案件通盤真相的狀態。不得不說三隅一直反覆說詞,或不全盤托出,部分還給媒體拿去渲染,其實有點惱人,對觀者也是,或該說這惱人的情緒是真相仍處在五里霧當中,不清不楚,不痛不快。而這一團迷霧便是由法庭上前述各職業的準則加上家人關係的經驗所編織出來,理性與感性的錯綜,所以會不會真相只是各自為了保護什麼而當下做出的選擇呢?但根本不夠完整,就像對白所提及的瞎子摸象,摸到哪就認知到哪,始終無全貌,甚至極大的可能是,那份認知尚參雜了自己過去的經驗才定調。

因而關於審判這件事,被徹頭徹尾的質疑,如果司法制度如此,人類情感又不能保持完全中立,那到底誰才能定奪是否有罪呢?導演會在面談的場景,讓會客室隔開來的透明窗戶置中於鏡頭,帶有對峙的意涵,越到後來甚至也呈現反射的影像,讓三隅和重盛的臉孔幾乎重疊,一方面給我種具有一致角色的意涵,三隅家庭關係的問題投射至重盛的情感,同時也有誰才是審判人的意味,審判俗世的罪孽抑或審判人性的偏頗。儘管劇情後段有點焦點渙散,但最後一個場景充滿了力量,令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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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焦點-【v.638】 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