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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案:阿湯哥也有光碟案


阿湯哥與合作長達十多年派拉蒙影業不歡而散的新聞連續佔據了好幾天的電影版頭條,而雙方分手原因的各種猜測也滿天飛。一說是阿湯哥的特立獨行壞了自己的身價,一說是阿湯哥得罪了派拉蒙影業的老闆娘,也有人說其實說穿了就是《不可能的任務3》成績不理想所致。


不過最耐人尋味,也最言之有理的是這一個傳聞……


阿湯哥的光碟案早在去年就曝光


美國知名的好萊塢經濟學家Edward Jay Epstein,早在去年就在Slate.com的專欄中透露了阿湯哥少為人知的秘密:他的DVD分紅合約。


根據Edward Jay Epstein的說法,傳統片商計算DVD的利潤時都會大玩數學遊戲:先把百分之八十的DVD收入劃給負責發行DVD的公司(通常都是旗下子公司,叫做「XXX家庭娛樂」之類的),理由是DVD發行跟製作都要成本。剩餘的百分之二十才歸投資拍攝的電影公司所得的利潤,而那些有分紅條款的大明星(或導演)只能在這百分之二十裡頭分紅。


阿湯哥可不同意這麼算!阿湯哥的秘密合約載明了他要分的就是22%的所有電影收入,不論是票房或是電視授權金或是DVD都一樣。片商最多只能把DVD印製和管銷的實際成本扣除,剩餘的全部都要讓阿湯哥分紅,不准再假設DVD收入的百分之八十就是不能分紅的發行成本。


結果,這份早在DVD成為好萊塢最大金雞母之前就簽訂的空前合約,讓阿湯哥硬生生從《不可能的任務》第一集賺走了七千萬美元的現鈔!


練習題:電影《不可能的特務》的男主角為阿湯哥,女主角為阿卿嫂。假設阿卿嫂跟阿湯哥的分紅比例都是22%,但阿卿嫂以傳統分式分紅,阿湯哥則以新的方式分紅。如該片DVD總收入為x,DVD之印製與管銷總成本為y,請問兩人可得分紅為多少?DVD總收入 = x= 20%x(電影拍攝片商利潤)+ 80%x(DVD發行商成本)阿卿嫂分紅所得 = 22%(分紅比例)X 20%x阿湯哥分紅所得 =22%(分紅比例)X (x-y)


分手的原因無它:錢錢錢錢錢


2000年之後,DVD終於成為好萊塢的最大獲利來源。阿湯哥也利用《不可能的任務2》的機會,重新修訂了他和派拉蒙的合約。這一次,阿湯哥簡化了計算程序,讓片商不用辛苦地羅列DVD的製作成本和管銷成本,直接假設百分之七十是片商的成本,剩的百分之三十則是必須和他分享的利潤。不過他的DVD利潤分紅比例則由以前的22%大幅提高為40%,兩個比例相乘,得出百分之十二的實際分紅比例。


新公式:DVD總收入 = x阿湯哥分紅所得 =40%(分紅比例)X 30%x


結果《不可能的任務2》遠比第一集更賣座,即使要分給阿湯哥將近一億美元天價的酬勞跟紅利,派拉蒙仍舊滿載而歸。


但情勢到了《不可能的任務3》開拍時又有了出人意料的大逆轉。


阿湯哥當然還是派拉蒙最賺錢的合作夥伴,從幕後金主堅持要派拉蒙保證阿湯哥上陣才願意讓投資《不可能的任務3》的資金到位,就可見一斑。不同的是2000年開始的DVD市場大爆炸從2005年開始踩煞車,DVD再也不是好萊塢片商無止盡的金礦。底線漸漸浮現的派拉蒙開始覺得阿湯哥高得令人咋舌的分紅比例已經有點難以忍受。更有甚者,多年下來派拉蒙為了取得和阿湯哥的製片公司優先議約合作的機會,每年都要付出數百萬美元替阿湯哥的公司付房租、繳帳單。直到有一天,派拉蒙的老闆終於認定這金雞母的生意已經沒有賺頭……


早有先見之明的Edward Jay Epstein幾天前在金融時報上又寫了篇文章,評論阿湯哥和派拉蒙連續幾天的嘴炮大戰。他借用了電影《教父》裡頭艾爾帕西諾對哥哥分析父親被刺殺的真正原因時的經典對白:「這絕對不是私人恩怨,桑尼!一切都跟生意脫不了關係!」(It's not personal, Sonny. It's strictly business.)


是的,嘴炮只是嘴炮,至於實情都跟生意脫不了關係。

作者:夜郎

本期焦點-【v.082】 200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