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卡斯為女人賣皮克斯
都是為了女人
皮克斯二十年前只是個歸屬在盧卡斯底下的電腦繪圖部門,當時還沒有名稱,是個幫絕地武士畫畫光劍上光束,幫太空船畫引擎發動時冒出火花的單位。用句簡單的話說,就是個高級著色工作室。
在盧卡斯拍《星際大戰》時,他已對未來電影極有遠見,要將電影徹底數位化,包括音響數位化、剪輯數位化及特效數位化。盧卡斯後來甚至各別成立了許多工作室做後製賺錢,包括THX音響系統、ILM光魔數位特效工作室、天行者音效工作室。
每個工作室對日後電影都有了革命效果,但盧卡斯絕沒想到,他當年唯一不賺錢的動畫單位,日後竟成了迪士尼的金雞母,現在市價達七十四億美金(近台幣兩千四百億)。他當年竟然賣給史蒂夫賈柏斯竟只有約一千萬美金初頭,現在衡量比較後,這應該是史上最慘烈的賠錢生意。
還好,精明的盧卡斯,賣工作室時有但書,就是能請皮克斯無償為其作品做後製,不然這下就虧大了。
那麼,到底為什麼盧卡斯為賠本賣工作室呢?
很簡單,因為盧卡斯拍《星際大戰》後,壓力太大,把自己搞孤僻,結果太太瑪莎要和他鬧離婚。加上盧卡斯後來愛上了歌手琳達朗絲黛(Linda Ronstadt),最後當然要離婚。而且瑪莎和盧卡司結婚超過十年(結褵一共十四年),依加州州法,結褵超過十年者而離婚者,所得低的一方有權瓜分所得高者財產一半,所以,瑪莎有權分盧卡斯財產一半,才讓盧卡司急著調頭寸賣工作室。
盧卡斯本要以三千萬美金出售,但因原買方出問題,讓賈柏斯撿了現成便宜,還卯起來殺價,砍了三分之二價錢,盧卡斯雖賣得不情願,但為了解決贍養費問題,迫在眉睫,不甘心也要賣出。
這家工作室在三位合夥人賈柏斯、奧維雷及卡特慕爾經營,賈柏斯持有92%持股,後兩者各持4%。奧維雷想把「Pixel」(畫素)轉化為動詞意義,又想把這字發音修為有西班牙口音的字,後來變成「Pixar」,也就是我們說的「皮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