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殺人》-吞了大象的蛇
對於死刑的看法以及真相的曖昧,這一切全都藏在精心設計的對話,節奏比起過往宛如走路的速度,更像是爬行一般,畢竟,是枝裕和拍懸疑法庭電影,不是為了揭開凶殺案的真相,而是以有點溫和的手法,慢慢「撕開」正義底下名為司法與人性的血淋淋。
這其實是一部關於「瞎子摸象」,最終才發現明眼人其實不存在的寓言故事。或許在觀賞本片以前,必須先心理建設關於是枝裕和拍電影的價值觀,「電影不是用來審判人的,導演不是神也不是法官...我總是期待看電影的人回到日常生活時,對日常的看法能有所改變,能成為他們改掉用批判性眼光看待生活的契機。」這是是枝裕和在隨筆《我在拍電影時思考的事》所提及的。
對於「單純」想看懸疑推理電影的觀眾,是枝裕和絕對會讓你失望。換個說法,本片像極了《王牌大律師2》的基本人設,對於死刑的看法以及真相的曖昧,雖然這一切全都藏在精心設計的對話,只是節奏比起過往宛如走路的速度,更像是爬行一般,觀眾必須用四肢(全身的力氣與專注度)才得以抵達終點。
「法律真是不可思議。」
《刑事弓神》某集曾經提到,一旦抓到的嫌疑犯有前科,人們就會有先入為主的假設將他定罪,放到《第三次殺人》亦是以此概念為主幹。法官、檢察官、律師,甚至是嫌疑人、被害者家屬,這些人所有的信念,全都圍繞在貫策自己的「利益」,隱藏不堪的秘密、全盤托出自身的正義、減少訴訟資源,甚至是拼出對於事情的真相,唯有讓一切繼續前進,就算方向有誤也不願打掉重練,這就是司法的節能原則。
陪審團制度、媒體與民意的煽動,是枝裕和只用一場戲,便也徹底描繪而出,即便是必須找出真相的律師,卻依然憑藉眼睛所見,輕易推斷對方的人格與想法。《第三次殺人》不斷堆疊「人性的盲點」,進而模糊「真相的疑點」,即使殺人的事實已成立,只要動機不同甚至「正當」,便可能最終宣判的結果,到頭來,司法制度早已成了,只看重「有利」的說詞。
「沒有人是不該被生下來了。」
首次挑戰法庭題材,是枝裕和仍加入他對於人性溫情的註解,然而原本最為擅長的家庭支線,看似是作為伏筆與對照組的存在,三段父女關係,最終卻成了顧此失彼的遺憾敘事。(不過當年在是枝裕和《Going my home》飾演阿部寬女兒的蒔田彩珠,沒想到多年後的演技,進步地如此神速。)
就連圍繞於福山雅治與役所廣司的對峙主線,最終一把拉起的卻是後者如火純青的曖昧演技,以及可以列入「教學」的特殊鏡頭與光影表現。從標準監獄探視間,僅隔一面玻璃的「面對面」,再到以鏡像的方式,反覆重疊三隅與重盛的臉孔,透過鏡頭語言訴說真相,此一作法的確十分高竿,甚至提升原本可能略為無趣的對峙戲。而光影的使用,則是能夠在許多的單人鏡頭與特寫,以柔和的聖光與無從辨識五官的黑暗,凸顯黑白之間的不分與錯位。
「我才不管什麼法庭戰術,我只問你相不相信我。」
律師重盛以「瞎子摸象」形容自己看不清真相的狀態,然而換個角度思考,這不也是《小王子》所說,人長大後分不清這是吞了大象的蛇,還是單純的一頂帽子?將所有的一切放到灰色地帶,一如廣瀨鈴與母親答非所問的回應「這個鍋子好舊,變得坑坑洞洞」,所謂的「器皿」,所謂的「空瓶」,所謂司法與死刑背後是否存在著正義的真理,這一切都只是個人的一廂情願,沒有正確的解答。畢竟,是枝裕和拍懸疑法庭電影,不是為了揭開凶殺案的真相,而是以有點溫和的手法,慢慢「撕開」正義底下名為司法與人性的血淋淋。
最終,瞎子依舊拼湊不出大象真正的樣貌,其餘的人則是依舊帶著那頂名為司法的帽子。
以這段古美門的經典台詞,總結《第三次殺人》真正想說的:「人們只會聽自己想聽的,看自己想看的,信自己想信的東西。因為檢察官不是出於證據,而是為了順應民意起訴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償命,這個制度無可挑惕...我們國家愚蠢的國民,卻沒有讓自己成為殺人犯的覺悟,他們只會身在明處等待著別人,在暗中將他從社會中抹殺。這樣一來就不用深入考慮死刑了。」
一個恍神就會被誤導甚至看不懂的刻意,是枝裕和意圖想要靠攏大眾,卻又不小心拉開距離的轉型之作。這就是,以死刑作結的第三次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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