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獸》:調解個屁啊!?
《老獸》欲反映的,其實是在龐大社會染缸裡那份不知不覺已經失落的親情,沒能照顧家中老小的孩子們,究竟會為了什麼而回家看看?如果無法用任何方式吸引孩子們的注意,老爸爸是否不惜變成禽獸也要繼續搶過他們的目光呼吸?
如果有人話沒講兩句突然間就把你這老人家綁了,還硬把你塞到地窖裡去,前額撞了一塊擦傷,你告不告那些傢伙?
如果那些傢伙偏偏是你的兒子與女婿,還告得下去嗎?
如果,你做了錯事在先,能告不?
可能不少人會說一碼歸一碼,限制人身自由本來就不對,何況是對自己的父親與丈人?但為何對長輩還得做到那般地步?傳統上來說,自家人的紛爭不僅外人難以論斷,法律也盡可能不介入其中;話說台灣那種分寸愈來愈淡薄,只是對岸也不見得就基礎厚實,人心迅速被資本現實化以後,很多事情都得論斤秤兩來算,情緒乖張時要是調解有用就不需要法院了吧。
混蛋不分老幼,就像金錢始終為人效勞。還是人們始終為錢效勞?
說他是老混蛋,偏偏聽得見牆壁裡的烏鴉尋生路、偏偏把孫子疼得把變形金剛都變了出來,偏偏,就沒人懂他。
老楊才不覺得自己有錯,或說,不能承認自己有錯,曾經叱吒商場的大老闆怎能容忍現實種種的反撲?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能掉了臉皮,何況是家人,他早明白時不我予了,衰老也年年在臉龐刻下痕跡,不能改變逐漸黯淡的明天,只好把握每個可以享樂的今日,錢是賺不了了,至少還可以跟兒女伸手花用,既然老婆子臥床多年無法陪他遊山玩水,男人總要給自己找個生活重心,包個小三逢場作戲也是樂趣,就怕哪天終將夢醒。
《老獸》(Old Beast)的主場景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對多數人來說,那是遙遠且陌生的地方;我對鄂爾多斯一直有些感觸,仔細想想卻發現自己對這四個字的深刻印象來自多年前的上海旅行,某個寫著鄂爾多斯的大型看板在某個寒冷的傍晚映入眼簾,從此烙印在眼底,可我對那兒始終沒有認識,直到這部電影走過牧民與城鎮的漫天黃沙才首次感受到沙漠邊緣的生活到底是什麼模樣。
老楊是怎麼想的?他用大半輩子保障了兒女現今的生活,即使兒女各有發展,財富不見得人人都賺得起,至少沒有餓著,他怎樣都無法接受過去的付出如今換來冷淡刻薄的對待,不管兒女怎麼想,他想在最後有限的人生中做些自己會感到開心的事,這錯了嗎?養個小三滿足一下男人最後的春天,錯了嗎?在兄弟面前裝凱子,錯了嗎?
以社會常理與規矩來看老楊的作為當然不會都對,對他來說卻沒有任何一絲錯誤,都到這個時候了,還不做自己嗎?
只是做自己,就能傷害家人嗎?
我覺得盧布森是個老實又聰明的好人,明明知道他這位老兄弟已經不如以往了,仍在他堅持下大方享受兄弟們的豪氣,發現牽來的動物變成另一種動物回去,表情上的細微變化反而很有意思,他所反映出來的社會現況可能才是電影真正想透露的玄機;在那個地方養駱駝愈來愈不能賺錢了,奶牛才有前途與錢圖,若用配種駱駝去換一頭奶牛回牧區,他得要面臨的現實可能更加殘酷,沒有人料得到牧民最後是否能靠奶牛翻身,可以確定的是,駱駝將會在沙漠裡逐漸減少。
沙漠裡要是看不到駱駝,不就像家裡看不見親人似的荒涼?
《老獸》欲反映的,其實是在龐大社會染缸裡那份不知不覺已經失落的親情,沒能照顧家中老小的孩子們,究竟會為了什麼而回家看看?如果無法用任何方式吸引孩子們的注意,老爸爸是否不惜變成禽獸也要繼續搶過他們的目光呼吸?那樣多可憐啊,老婆子,多哀傷啊,只能兩老相看不厭?
鏡頭以外的世界仍較吸引我,心底的某個聲音還在說羨慕那樣的奔放與淒涼,或許終有那麼一天我會踏上那塊地方去,感受感受電動機車早就橫街慢行的偏鄉與進步,而不知怎麼的,《老獸》讓我驚心的,竟是老楊騎電動機車代步的畫面,抑或是,那些早就融入日常裡的突兀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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