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月 September, Last Year
台灣綠色小組紀錄林正杰街頭抗議之影像紀錄,入選第十屆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 片長:24分
1986年9月,台北地方法院無視「市議員言論免責權」,以誹謗罪名判處林正杰一年半的刑責。林正杰決定不上訴,他在法院門口演說後,突破警方封鎖跑向總統府,表達「向司法送終」的抗議。自此,展開接連12天的街頭抗議。在當年不准集會遊行的戒嚴時期,他衝破禁忌,開啟日後風起雲湧的社運抗議。(台灣國際紀錄片影展)
更新時間:2026/05/04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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