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眼電影 ﹥雞排英雄 NIGHT MARKET H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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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的話

夜市,就是一個小社會,就像故事裡男主角阿華說的:“擺夜市就是百業試,在夜市混得下去,社會大學也畢業了!“

我在1997年,世新大學四年級時成立了“流動夜市攤劇團“。記得當時的成立宗旨,是因為我們一群人總是在排完戲後,在景美夜市吃宵夜時,發展出一本又一本的劇本,想出一句又一句的對白,設計一個又一個的畫面。對於夜市,一直有種說不出的親切感和安全感。

1998年冬,帶領著我的劇團,參與電影《天馬茶房》的拍攝,不只是演出劇中新劇團的歌舞表演,團員們也全程參與了美術道具和服裝的工作。

2003年,流動夜市攤劇團功成身退。為了影視工作,我們轉型成為現在的青睞影視製作公司。2009年夏,和丹青一起寫出了《雞排英雄》劇本的第一稿。

雞排英雄》,是一個屬於台灣在地記憶的故事。一個台灣底層小人物的故事。在夜市裡,一攤就是一個人生。寫故事的同時作了田野調查,到夜市牛排攤老闆的家裡泡茶聊天。老闆娘坐下來第一句話:“你們有多久時間?我的故事三天三夜講不完喔?“但隨即馬上接了一句“阿不行,我六點要來去夜市了,講到五點半吧!“

那個午後,風非常的大,故事非常精彩,我一直記得落地窗前老闆娘逆光幾乎成剪影的畫面。我的結論是:有時候電視八點檔的劇情真的沒有很誇張,真是人生如戲,戲如人生。夜市,就是一個小社會,就像故事裡男主角阿華說的:“擺夜市就是百業試,在夜市混得下去,社會大學也畢業了!“

而我從小的夜市印象中,一尊塑膠製的雲州大儒俠史艷文也佔據了不少記憶存檔。但是夜市裡總是又傳統(小吃)又新穎(流行百貨),而史艷文也隨之付諸東流。

掌中戲轉變成金光戲,哈麥二齒變成海綿寶寶。於是這個台灣次文化的變遷,也被我們納入劇中。

從港媒進入台灣,造成八卦文化的盛行,以及新聞綜藝化的發展,這樣的變化令人又愛又恨。如此媒體現象,在女主角亦南的身上可以看見。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雞排英雄》裡,水能煮粥溫暖人心,也能煮沸潑灑傷人。

這樣的一個故事,希望沒有好高騖遠,我盡量腳踏實地。就像劇本裡的夜市眾生相一樣:一步一腳印,沒有不實際的泡泡夢想,只有握在手裡沈甸甸十分卻紮實的攤車。